
【都更危老】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作業實務 -經理人須掌握的經營管理流程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訓綀對象 |
營建相關人員,對本課程有興趣者 |
課程目的 |
◆課程目的:培養全方位建築經理人才,對學員未來職涯規劃具有前瞻視野的功能。 ◆課程宗旨: 有鑒於台灣建築業市場,因自從「危老、都更工作站」如雨後春筍般地設立後,造成彼此之間的競合,使得建築業、營建工作者、公司經營型態與分工等等,權責管理工作上的紛亂,有待於重新的建立與落實「建築專業經理人」的概念之際,且目前建築業的市場,因都更、危老,合建、委建、自建等各種開發模式與法規的快速演進,已使得原建設業的管理運作模式,難以應對房地產開發興建的多樣與多變等特性,因此有志於從事建築工作的相關人員,應有系統的與時俱進自我提升「建築專業經理人」的管理理念。 |
課程大綱 |
課程日期:114年11/8+11/15(六),共兩天。 壹、建設/營建公司的組織與管理 一、建築「專業經理人」概念(責任與職務)。 二、建設/營建公司的組織與經營。 三、建案三要素的內容與管理。 四、危老與都市更新重建成功三大主軸。 五、建設業/營建業相關管理法規,全案管理定義。 貳、危老與都市更新重建案→「開發、整合」實務 一、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整合開發作業流程與步驟。 二、更新單元資金需求調查、房地產權調查與法規分析。 三、基地環境調查、施工動線履勘、工法分析與成本初估。 四、建案投資利潤分析(坪效、共同負擔初估)。 五、市場調查、產品定位與初步規劃。 六、專案工作計劃與目標的擬定→營運策略與計畫。 叁、危老與都市更新重建案→「經營與管理」實務 一、建立專案管理團隊 二、一般建案與危老、都更重建專案→分析建案重建法規 三、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重建契約→合建、委建。 四、都市更新→重建型式→協議合建、全案管理、自主更新 五、建案→「協議合建」、「權利變換」、「分配選屋」實務 六、擬定重建專案時程、成本、品質初步預定計劃。 七、擬定危老與都市更新資金籌措、財務計畫、資金流量等 肆、危老與都市更新重建案→「興建與控管」實務 一、訂定重建專案時程、成本、品質細部執行計劃。 二、採購發包計劃與招、開、決標程序、文件與流程。 三、合建、委建、全案管理、專業合約與工程承攬合約之管理。 四、(CM)營建管理與(CPM)營建工程管理之內容與目標擬定。 五、合約的履行/執行與控管(目標的擬定、追蹤、考核) 。 六、建案完工/驗收/結算/移交/保固等、成果報核與結案。 伍、案件開發整合實務 一、都更危老前期開發整合實務。 二、融資與信託規劃實務。 三、更新會成立後選商機制。 四、更新會財務規劃管理。 五、信託管理與續建機制。 六、都更危老程序與文件。 七、重建計劃核定後的建築經理工作。 八、地政士參與都更危老開發整合優勢與執行方式。 九、房仲夥伴參與都更危老開發整合優勢與執行方式。 十、都更危老全案管理合約解析
●授予證明:講習期滿,缺席未達1/3者,由本院頒發給「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作業實務-經理人須掌握的經營管理流程」結訓證明。 |
講師介紹 |
蔡逸弘老師現任:勵鵠建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師資簡介: 重要經歷: 中鼎工程、華升/上大營造、台陽/康馥建設、勵鵠營造/建設 台北/新北市社會大學、台北市不動產教育發展協會–講師 專業領域:建設/營建業–營建管理,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全案管理專業經理人 專業證照: 營建管理顧問師、營造業工地主任、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全管理師、台北市危老推動師、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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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 |
2025-11-08 到 2025-11-15 |
報名日期 |
2025-05-07 到 2025-11-07 |
上課時間 |
9:30-16:30 總計12小時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74號6樓 |
課程費用 |
5,600元 /人 ※ 請勿先⾏繳費!本院將另行mail通知繳費! |
總名額 |
20名 |
優惠方案 |
課程單一優惠價,費用$5,600。 |
繳費方式 |
支 票 抬頭: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研訓院
郵政劃撥 帳號: 戶名: 匯 款 戶名: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研訓院 銀行: 華南銀行 分行&代碼: 長安分行&008 帳號: 145100230827 請注意 Mail收到的"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為系統自動回覆,非繳費通知. 一、報名方式:請按右上/下方【馬上報名】選項完成報名即可。 二、繳費時間:線上報名成功後,系統會自動MAIL回覆「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實際繳費日期,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若為yahoo信箱,需請查看垃圾信箱,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三、折扣方式:享舊生、團報優惠費用者,本院於寄發開課(繳費)通知中時會扣抵。 四、費用已含課程講義教材、結業證明、午餐(葷/方便素)。 |
備註欄 |
注意事項: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退還所繳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不退費。 |
電 話 |
02-2389-1296 分機112李小姐 |
傳 真 |
02-2389-0283 |
承辦人 |
分機112李小姐 |
報名資格 |
開放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