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會計】如何將財會轉換為稅會以進行所得稅結算申報講座班
●參與過此課程的學員說:老師在財會與稅會差異性說明非常清楚!!
稅務會計是以現行稅收法令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理論和核算方法,對財務會計所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的一門專門會計。換句話說,稅務會計係對納稅人的營運活動進行一系列核算和監督,並對財務會計處理中與現行稅法不符的會計事項予以調整,或基於產業創新條例或符合獎勵人力資本投入可抵減當年度所得稅額一定比率調整,諸如此類的調整,稱之為「帳外調整」。
會計所得和課稅所得「差異緣由」彙總如下:
1.稅法對呆帳率之規定為應收帳款和應收票據合計數之1%,和財務會計之差異(查準94條)。
2.稅法對「折舊費用」計算之採用方式(例如直線法和年數合計法),企業得擇一辦理,其所導致之差異(所51條)。
3.在一定條件下土地出售所得享受免稅之規定(所4條,110年修所24-5 條)。
4.證券交易所得和期貨交易所得享受免稅之規定(所4-1條)。
5.企業支付相關罰緩、滯納金等支出,稅報不予認定(所38條)。
6.虧損遞轉所產生的差異(所39條)。
7.更換會計原則或錯誤更正,而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前期損益調整,「財務會計」係以稅後金額直接計入「保留盈餘」,不必調整會計所得,但「稅務會計」仍需「帳外調整」列入課稅所得(查準111條)。例如,長期投資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8.營利事業分期付款之銷貨,其當期損益得依下列方法擇一計算:全部毛利法毛利百分比法普通銷貨法(查準16條)。
9.稅法對費用列支之限制:如交際費(所37條)、旅費(查準74條)、加班費(所32,查準71條)、職工福利(查準81條)、利息支出(查準97條)等。
10.因憑證取得未符合稅法規定:如費用未取得憑證(如發票等),或因取得之普通收據超過稅法規定之金額(千分之三十),稅報不予認定(查準67條)。
11.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準62條)。
財務會計轉換為稅務會計,IFRS觀念架構新增「課稅基礎」之立論基礎,亦即財會轉稅會應同時考量「資產負債表」每一個資產和負債科目將來回收或清償時,是否會產生「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若有,經調整後的資產或負債金額,則屬於稅務會計在「資產負債表」所應表達資產或負債的金額,稱之為「課稅基礎」。若資產或負債將來回收或清償時,不會有應課稅金額或可減除金額,則資產和負債的課稅基礎就等於帳面金額。諸如此類「新觀念架構」的差異調整,在本課程會詳細加以解說,希冀本課程對所有「財務、會計」從業人員,以及所有參訓者有所裨益幫助。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訓綀對象 |
財會部門 |
課程目的 |
協助參訓者對於財務及稅務會計轉換觀念有所釐清,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疏失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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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本梯次課程日期:112年 3/22+3/29(三) 9:00-17:00 ●本課程請攜帶商業用計算機(有GT按鍵功能) 第一節 會計所得和課稅所得差異的原因和型態 一、何謂會計所得 二、何謂課稅所得 三、會計所得和課稅所得差異緣由彙總 第二節應依稅法帳外調整事項 一、呆帳損失/備抵呆帳如何調整 二、折舊費用如何調整 三、土地和證券交易所得如何調整 四、前期損益如何調整 五、應收分期付款銷貨如何調整 六、虧損遞轉後抵如何調整 七、存貨跌價損失如何調整 八、捐贈應如何調整 第三節免納所得稅及收益和費損認列之相關法條 第四節 IFRS 所得稅申報觀念架構 一、IFRS時代課稅基礎之定義 (一)資產之課稅基礎 (二)負債之課稅基礎 (三)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彙總整理 二、IFRS時代對應課稅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之定義 (一)暫時性差異定義 1.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2.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二)新舊觀念架構比較表 (三)會計基金會釋例講解 第五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營業收入認列與衡量之差異 一、稅務會計對收入之規範 二、IFRS15觀念架構收入之認列與衡量 三、特殊認列收入之情況 第六節 企業合併未攤銷差異數之所得稅問題 第七節 附錄 一、綜合損益表 二、權益變動表 三、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四、結算申報資產負債表 ※授予證明:講座期滿,缺席未達1/3者,由本院頒發「如何將財會轉換為稅會以進行所得稅結算申報講座班」結業證明。 |
講師介紹 |
師 資:蔡俊明老師 (國立政治大學財管所;高考及格)
重要經歷: 1.淡江大學商管學院會計系助理教授 2.輔仁大學會計系講師 3.台北市銀行國外部 4.信宏證券副總經理 5.日盛金控北區督導 6.太平洋SOGO百貨公司副總稽核
7.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稽核 專長:財務報表分析、財務會計專題 |
上課日期 |
2023-03-22 到 2023-03-29 |
報名日期 |
2022-12-10 到 2023-03-21 |
上課時間 |
9:00-17:00 總計14小時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74號6樓 |
課程費用 |
6,000元 /人 ※ 請勿先⾏繳費!本院將另行mail通知繳費! |
總名額 |
15名 |
優惠方案 |
優惠方案: |
繳費方式 |
支 票 抬頭: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郵政劃撥 帳號: 40182921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匯 款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分行&代碼: 松南&017 帳號: 042-09-81941-6 請先完成報名,本院會再通知繳費;請注意 Mail收到的"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為系統自動回覆,非繳費通知. 一、報名方式:請按右上/下方【馬上報名】選項完成報名即可。 二、繳費時間:線上報名成功後,系統會自動MAIL回覆「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實際繳費日期,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若為yahoo信箱,需請查看垃圾信箱,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三、折扣方式:享舊生、團報優惠費用者,本院於寄發開課(繳費)通知中時會扣抵。 四、費用已含課程講義教材、結業證明、午餐(葷/方便素)。
注意事項: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退還所繳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不退費。 |
備註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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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2389-1838 分機112李小姐 |
傳 真 |
2389-0283 |
承辦人 |
分機112李小姐 |
報名資格 |
未開放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