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稅務】境外公司OBU法人文件盤點、審視、勾稽關鍵與真偽辨識講座班-確定開課
●交通便利-捷運西門站-6號出口後步行5-8分鐘(Google Map:http://goo.gl/maps/qKoyN)●
●捷運北門站-1號出口後步行3-5分鐘(Google Map:http://goo.gl/7rMbYo) ●
●本課程可登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訓綀對象 |
銀行外匯人員、中小企業負責人、對本課程有興趣者 |
課程目的 |
境外公司法人文件審查勾稽關鍵、真偽辨識、OBU從業人員應注意事項2017年3月,主管機關發佈相關訊息表示:因應國際對反洗錢的要求與亞太洗錢組織(APG)的評鑑,OBU開戶將從嚴把關,過去由代辦公司出具的相關文件,將無法符合規範,銀行端須徵提更具佐證力的相關文件,包含:董事職權證明、完好存續證明…等,並取得境外公司法人背後最終受益人資訊,以確保OBU帳戶持有法人的資訊完整性與即時性。既存帳戶也必須重新審視境外公司法人文件,補足前述與法令所規範的相關資料,確保帳戶持有法人的存在、有權簽署者與最終受益人,若無法補足所規定文件的OBU帳戶,銀行也必須採行必要的風險控管作為。相關變革與修法,再在證實主管機關對於OBU帳戶開戶與服務,將採行趨於嚴格與謹慎查核的趨勢。本課程將逐一說明每份境外公司文件的意涵、提供(製作)者是誰、用於證實哪些銀行端作業的必要徵提、文件稽核的重點、真偽辨識的途徑、過去主管機關的查核重點與常見缺失,本次修改法令規範的用意與重點。 |
課程大綱 |
壹、境外公司OBU開戶文件的內容、架構、用途、意涵、製作(提供)者 一、首次董事會議記錄 二、首次董事指派書 三、公司執照 四、公司章程 五、董事名冊 六、股東名冊 七、轉股記錄名冊 八、股票 九、董事職權證明(Certificated of Incumbency) 十、完好存續證明(Certificated of Good Standing) 貳、如何確保境外公司法人資格存續 一、如何上網查詢確保存續 (一)香港 (二)新加坡 (三)英國 (四)美國 (五)開曼 (六)貝里斯 二、如何申請文件確保存續 (一)董事職權證明(Certificated of Incumbency)標註存續的意義 (二)完好存續證明(Certificated of Good Standing)的申請與用途 (三)關於政府歸檔收據的佐證力 參、如何證實境外公司董事的身份 一、如何上網查詢董事身分與資格 (一)香港 (二)新加坡 (三)英國 (四)美國 二、如何申請文件確保董事身分與資格 肆、如何驗證前述文件的真偽 一、如何聯繫註冊處確保境外公司文件的真實性:存續證明、公司執照辨識 二、如何聯繫註冊代理人確保董事職權證明(COI)的真實性 三、取得董事職權證明後,應該查核哪些關鍵重點 四、首次董事指派書的重要性 五、完好存續證明與董事職權證明的盲點與不足 伍、特殊狀況的討論 一、印鑑變更需要徵提的文件:辭任、解任、股權繼承而重新指派 二、營業地址證明需要徵提哪些文件? 三、如何確認會議記錄(開會層級、通過方式)的有效性? 四、為何董事職權證明簽發者與章程所載代理人不同?如何處理? 五、查詢最終受益人的重要性 六、持有帳戶法人無法提供佐證文件下的銷戶問題與爭議 七、債權登記的程序與文件 八、為何需要六個月內的董事職權證明與完好存續證明? 九、章程上的發起人,與註冊代理人不同的原因 十、主管機關查核常見缺失討論 |
講師介紹 |
張淵智 助理教授 現職:
專長:
證照:
著作:
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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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 |
2017-11-16 到 2017-11-16 |
報名日期 |
2017-07-27 到 2017-11-15 |
上課時間 |
106/11/16 (四) 晚上 18:40-21:40 總計3小時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七十四號六樓(近中華路一段、開封街口;捷運西門6號出口再步行5-8分鐘) |
課程費用 |
1,500元 /人 ※ 請勿先⾏繳費!本院將另行mail通知繳費! |
總名額 |
20名 |
優惠方案 |
前20位報名者,課程費用1,500元(原價2500)- 請先完成報名,待本院通知再處理費用。 |
繳費方式 |
支 票 抬頭: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郵政劃撥 帳號: 40182921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匯 款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分行&代碼: 松南分行&017 帳號: 042-09-81941-6
◆請按右上方【馬上報名】完成登記,費用待本院確定開課,Mail寄發開課(繳費)通知,再處理費用 |
備註欄 |
◆退費規定: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三日前退訓,退學雜費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退學雜費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不退費。 ◆授予證明:講座期滿,缺席未達1/3者,由本院頒給證明。 |
電 話 |
(02) 2389-1838#113 |
傳 真 |
02)2389-0283 |
承辦人 |
陳小姐 |
報名資格 |
開放報名 |